1、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是目前在城市居民当中开展试点的一种新电价类别。它是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两个时间段,把8:00—22:00共14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68元/kwh;22:00—次日8:00共10个小时称为谷段,执行谷电价为0.288元/kwh。
2、峰谷电价也称“分时电价”。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高峰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集中,供电紧张时的用电,如在白天,收费标准较高低谷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少、供电较充足时的用电,如在夜间,收费标准较低。实行峰谷电价有利于促使用电单位错开用电时间,充分利用设备和能源。有很多国家都实行峰谷电价,峰谷之间的价差有的达50%。我国有的地方也在试行中。
阶梯式递增电价是指将用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分段或分档次定价计算费用,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可以提高能源效率,通过分段电量可以实现细分市场的差别定价,提高用电效率。
各省、市的阶梯电价规定用电数量是不同的。
第一阶梯为基数电量,此阶梯内电量较少,电价较低。
第二阶梯电量较高,电价也较高。
第三阶梯电量多,电价比第二阶梯高。
一般第二阶价格要高于第一阶梯电价0.05元,第三阶梯电价高于第一阶梯电价0.30元。
居民用电档数根据不同省份下调的规则一般标准不同,但都是以“月”和“年”的两种形式划分标准:
以月为计费周期的分档电量标准: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分别称为第一档分档电量标准、第二档分档电量标准、第三档分档电量标准。以年为计费周期的分档电量标准:年分档电量标准等于月分档电量标准乘以12。第一档电量标准为0至月标准中的第一档分档标准电量值乘以12,第二档和第三档电量标准以此类推。注:每个省份根据国家指定的统一标准结合自身情况
辽宁居民用电第一档月用电量180度及以下,用电价格维持现行价格水平不变,即每度电价0.5元;第二档月用电量为181至280度,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每度电价0.55元;第三档月用电量为281度及以上的电量,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每度电价0.8元。
随着我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的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但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同时还推出居民阶梯电价的全国性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并增加了针对低收入家庭的免费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