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体检注意事项
1、根据公安部28号令“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的体检标准,积极配合医师进行体格检查。
2、体检必须由本人亲自来检,严禁托关系、走后门。不能他人代办。
3、参加体检的驾驶员须持本人证件:驾驶证(正、副本)、牡丹卡。认真如实填写驾驶员审验、换证申请表,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凭体检收费单进行体检,逐项检查,不漏项。
5、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由北京体检中心负责会诊、解释。
体检项目:
一、外科:
1、一般检查身高、体重。
2、四肢、躯干、颈部运动功能检查。
3、生理缺陷检查判定。
4、双下肢不等长检查。
二、内科:
1、心血管系统疾病主要靠询问病史,辅助检查血压,心脏听诊。
2、神经系统疾病:询问病史和神经反射检查。
3、精神障碍:询问病史。
三、眼科:裸眼视力、矫正视力检查。
辨色力。
四、音叉检查听力。
驾驶员“体检表”有效期究竟是多长
《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俗称“体检表”)的有效期究竟多长?有没有相关依据?每年,众多驾驶员对在驾驶证年度审验中遇到的这一问题均提出异议。
驾驶员张先生反映,他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01年7月15日,今年3月份,他到车管所办事时顺便到人体检测中心做了体检,打算到7月15日后审验驾驶证时将此“体检表”提交。但业务大厅工作人员称,他所做的体检必须在距审验日期三个月以内才有效,这就意味着,张先生7月份后还得进行一次体检。
有关部门解释:根据公安部第71、22号文件规定,凡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无轨电车(n)、有机电车(p)准驾车型和旧版驾驶证为a、b、c、n、p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年度体检,必须要提交《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提交时间为初次领证日期对应的本年度月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依此规定,驾驶人应该提交的“身体证明”实际上是从初次领证日期对应的年度月日开始的才有效,但车管所为了方便群众,规定凡是距审验日期三个月以内的体检均可视作有效,若时间过长,其间如发生意外,相关部门要负法律责任。据了解,在一年内未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