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三个月,如果是一般程序六个月。法院判离婚,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如果没有人上诉,即告生效立刻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起诉离婚如果找不到男方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1、首先可以去公安厅报警,说明联系不上本人的过程,让公安局备案同时,要去法院申请对方已经失踪,并且提起离婚诉讼。
2、可以按具体情形直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到时候法院会主动联系对方,并且告知对方做好开展庭审工作的准备,如果对方没有在开庭之日到达,有可能会重新选择时间开庭,如果对方依然没有到达开庭,法官会按缺席判决处理,需要等待60天。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夫妻任何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无法进行调解或调解无效时,应当准予离婚。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是: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