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垫资的本质是承包垫付的工程款,一般认为工程垫资有这样三个特征:
第一、垫资在建设施工合同里有着明确的约定;
第二、所垫资金必须用于施工合同项下的工程建设;
第三、垫付的范畴是本应由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案件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由和业主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确定。
1.通常情况下,垫资不超过工程总预算的百分之三十。
2.特殊情况下,资金无法到位,而工程不能停工时, 取决于投资单位的合同约定。在垫资百分之三十的情况下,工程进度达到总预算百分之二十的时候,投资单位必须预付工程款百分之四十。当工程进度达到总预算百分之三十五的时候,投资单位必须预付工程款百分之六十。
工程垫资的本质是承包垫付的工程款,一般认为工程垫资有这样三个特征:
第一,垫资在建设施工合同里有着明确的约定。
第二,所垫资金必须用于施工合同项下的工程建设。
第三,垫付的范畴是本应由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
【法律依据】
根据《施工合同纠纷解释》第6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