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这一方当事人通常需要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以后会根据案情排期开庭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是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审理需要延期,可以超出六个月的审理期限。
我国法律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立案后什么时候开庭,并没有一个具体明确的规定。实践中起诉立案后一周内,案件从立案庭转到审判庭,审判庭分发到具体审判员处,需要2到3天,审判员一般会在一周之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传票,确定开庭时间。
开庭时间一般会在双方都领取传票之日起,给双方30日的举证时间。开庭时间应定在举证期满之后不久,半个月或者一个月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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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一般都要求当事人到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应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
第二次起诉法院一定判决婚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中根本没有与之相关的规定,把起诉的次数作为判决离婚的裁判标准。
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有可能起诉一次法院就判决离婚,也有可能起诉二次、三次、甚至更多次法院都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