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 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2、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凯胜集团属于体育用品企业,创立于1991年,品牌名称源自于为夺取锦标,奋勇拼搏的运动精神,寓意着中国羽毛球健儿,将挥着凯胜的球拍,凯歌高奏,战无不胜。2009年7月6日,凯胜品牌正式并入中国第一体育品牌李宁集团旗下。
凯胜品牌创立,品牌标识的创作概念来自中古时代的兵器,以两组丰厚而优美的刀锋线条组合而成,具有竞技和战斗的冲击力,与品牌的运动属性相得益彰。凯胜成为国内羽毛球生产研发的领先品牌。同年凯胜产品正式通过中国羽协审定,成为全国比赛的正式用拍。
1、运输集中策略适用于快递企业,无差异性营销策略适用范围:适用于刚起步的企业,可以在刚刚开始时采用无差异化营销,等到取得一定成功和发展后,再选择其他营销策略。
2、差异性营销策略适用范围:采用这种策略的多是资源有限的中、小型企业,它们追求的目标不是在较大的市场上占有一个较小的市场份额,而是在一个或几个较小的市场上占有较大的、甚至是领先的市场份额。
高科集团属于国有企业。
中国高科集团拥有社会公信力及产业整合优势,为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2015年,中国高科将教育领域作为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服务“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经济转型升级,致力于高等学历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以及教育领域的国际合作,打造行业领先的职业教育集团,为教育事业发展承担应有的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全面布局现代教育领域,在全球范围内整合多渠道资源,引入“互联网+”理念,采取资本运营与实业发展并重、并购扩张与内生增长配合、国外业务与国内业务同步的发展路径,提供专业及新型教育服务,业务涵盖教育投资、教育服务、教育科技、教育研究等领域。
1、按所得税规定,企业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例如,在我国注册成立的沃尔马(中国)公司,通用汽车(中国)公司,就是我国的居民企业;在英国、百慕大群岛等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公司,但实际管理机构在我国境内,也是我国的居民企业。
3、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例如,在我国设立的代表处及其他分支机构等外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