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辩护人》是由杨宇锡编导,宋康昊、金英爱、吴达秀、郭道元主演的一部韩国剧情片。
2、影片以20世纪八十年代的釜山为背景,以已故前总统卢武铉曾在担任律师时,负责釜林事件辩护的故事为原型,讲述了没有钱、没有学历、没有背景的税务律师宋佑硕经历的改变其人生的五次公审。
3、剧情简介
1978年,只有高中学历的宋佑硕(宋康昊饰)通过多年的艰苦努力,终于通过司法考试,并在成为法官后很快转行成为一名律师。他敏锐地从最新政策中嗅到商机,以不动产代书业务起家。虽然被同行讥讽为随时随地派发名片的夜店小弟,但佑硕不以为忤,一步一步朝着心中的目标迈进。他依靠赚来的钱让妻儿过上富足的生活,也还了七年前在饭店大婶那里欠下的良心债。进入20世纪80年代,韩国民主化斗争愈演愈烈。佑硕全然不管窗外事,关起门来继续赚钱。然而社会的巨变已经不容他置身事外,饭店大婶的儿子朴镇宇(任时完饰)因从属的釜山读书联合会被控为左翼社团而遭到逮捕,更受到残酷的虐待和不公的指控。虽然爱钱却更重感情的佑硕,就这样走上了为民主辩护的道路。
不能当刑事诉讼辩护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具体有: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
刑诉法辩护人有以下权利:
(1)陈述权。
(2)诘问权。
(3)调查证据申请权。
(4)辩论权。
(5)选任辩护人权。
(6)救济权。
(7)回避申请权。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辩护人》的真实事件,是当时韩国轰动一时的“釜林事件”。
“釜林事件”也叫做“釜山的鹤林事件”。1981年,9月,在釜山检查官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已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戒严法”、“集市法”等罪名,对正在进行聚会的22名学生、教师和公司职员进行了非法拘禁。当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1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7年,之后这个事件被人们称为“民主化运动”。2012年,其中的五人向法院提出了复审请求。
在这次事件中,当时的韩国总统卢武铉和金光日、律师文在寅一起担任了免费辩护人,本次事件为机会,走人权律师的路。
在被害人被非法拘禁的期间,有几名警察对当时的被害人进行刑讯逼供,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承认了自己罪名。后来在这次事件真相大白的时候,法院对当年检方的审讯调查证据不予认可,因此改判为无罪。
在2011年4月,“釜林事件”的14名被害人向法院对当年参与刑讯逼供的2名警察(有一名当时已经过世)提起诉讼。但是法院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驳回了14名被害人的请求。距离一审判决时隔33年,判决5名被告人无罪。
民事诉讼叫代理人。刑事案件可以称之为辩护人。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