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固定的金额。申领成功之后工作人员会根据申领者在失业之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也就是说此次失业之前缴的失业保险基数越高,缴纳时间越长,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也就会越多。但是在申领失业金时很多人并没有成功,因为不满足其申领条件,必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2、失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无法领取失业金。
3、失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为1(含)-10年的。领取的失业金额度为失业前一年平均缴费基数的40%;
4、失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为10(含)-20年的。领取的失业金额度为失业前一年平均缴费基数的45%。
5、失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为20年以上的。领取的失业金额度为失业前一年平均缴费基数的50%。
6、南京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长时间。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
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1、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需考虑缴费基数以及费率的因素;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违法所得。
2、《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所在单位已按规定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原单位所在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
5、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按照以下标准发给: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给;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月平均工资的1%。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