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种分为四大类有28个税种。
1、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农业税、牧业税;
2、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遗产税;
4、行为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屠宰税、筵席税、证券交易税、燃油税。
在我国《教育法》第二章中对学校教育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对其他的教育基本制度如:义务教育制度、国家教育考试制度、职业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学位制度、教育督导制度、教育评估制度做出了规定。
学校教育制度是“一国教育的主体”在教育制度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 学制类型是由学制的结构决定的,由于划分的标准与方向的不同而表现出来不同的形式。这里的划分的标准指的是纵向的划分的标准或横向的划分的标准。划分的方向指的是自上而下的划分,还是自下而上的划分。
现代的学制由两种结构构成:一是纵向划分的学校系统,一是横向划分的学校阶段。不同的学制只不过是这个系统性与阶段性的不同的组合。由纵向学校系统占绝对优势的学制结构就是双轨制。
《存款保险条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5年2月17日发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享受存款保险,即使银行破产、倒闭,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能获得国家兜底赔付,限额50万元。
银行理财产品不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内,不能获得赔付,投资风险自己承担。从存款保险覆盖的范围看,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随后起草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历经四部,均以相应的年号作为区别。一般默认的宪法为最新版本,即八二宪法的2018年修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