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共和国勋章”的是:于敏、申纪兰(女)、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女)。
2、共和国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荣誉勋章。《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于2015年8月24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十六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由国家主席向获得者授予。2016年1月1日正式设立。
3、2019年9月1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根据主席令,授予于敏、申纪兰(女)、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女)“共和国勋章”。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已于2019年9月29日上午10时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1、被授予共和国勋章的杰出人士,享有的待遇主要是以精神鼓励为主,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无论享有怎样的待遇,这些国家英雄都是应得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三条国家设立“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设立“友谊勋章”,授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
3、第十条国家设立国家功勋簿,记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及其功绩。
4、第十一条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享有受邀参加国家庆典和其他重大活动等崇高礼遇和国家规定的待遇。
申纪兰于2019年9月17日被授予“共和国勋章”,9月25日,被评选为“最美奋斗者”。1954年9月,申纪兰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她提出的《男女同工同酬》倡议,被正式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共和国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荣誉勋章,授予的是那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出巨大贡献和建立功勋的人士。
《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共和国勋章是根据该法来授予的。
共和国勋章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向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和签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