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性的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综合征,只是有促甲状腺激素降低,而其他甲状腺功能的指标是正常的,这种情况只要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就可以了,不需要任何的药物治疗,一般孕妇在怀孕12-18周以后,促甲状腺激素水平会逐渐的恢复到正常。
但需要与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相鉴别,妊娠合并甲亢的患者除了有促甲状腺激素水平偏低以外,游离T3和游离T4会增高,就可以诊断为妊娠合并甲亢。妊娠合并甲亢需要应用抗甲状腺素药物进行治疗,并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根据甲状腺功能来调节药物的用量。
在妊娠以后,由于母体血液中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水平逐渐的增高,而促甲状腺素与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有相同的β亚单位,结构的相似,使促甲状腺素由类似于HCG的作用,这两者会呈现相反的关系,也就是当HCG升高的时候,促甲状腺素会偏低,因此会引起孕妇出现促甲状腺腺激素水平下降的情况,导致孕妇出现一过性的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