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解除合同法律上的规定是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的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8条,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的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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