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描述此成语是烈女不更二夫。
释义:烈女:刚正有节操的女子。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
出自于王实甫的《西厢记》第五本第四折:夫人怒欲悔亲,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焉有此理。道不得个烈女不更二夫。
例句: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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