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广告合作 网站简介 换链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健康XML 健康TXT 给健康室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