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康资讯
医生资讯
健康问答
医院查找
疾病百科
天气
健康
网站导航
拆迁国有房屋要如何补偿
更新时间:2020-11-06 00:00:00

(1)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2)作价补偿

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标签: 拆迁 国有 房屋 如何 补偿
  • 教育
  • 美食
  • 健康
  • 数码
  • 家居
  • 娱乐
  • 生活
  • 时尚
  • 旅游
  • 社会
  • 情感
  • 汽车
  • 健身
  • 育儿
  • 科技
  • 游戏
  • 自然
  • 历史
  • 文化
  • 国际
  • 宠物
  • 财经
  • 星座
  • 体育
  • 风水
  • 佛学
  • 军事
  • 生产
  • 房产
  • 手工
  • 技术
  • 摄影
  • 机械
  • 科学
  • 绘画
  • 音乐
  • 其他
  • 养生
健康导航
疾病
医生
中医
男性
孕育
资讯
美容
减肥
医院
女性
老人
饮食
症状
检查
问答
体检
急救
护理
健康
温馨提示
进入夏季是中暑、热中风、肩周炎、水中毒、肠炎等疾病的高发季节,同时也是腹泻、消化不良的高发季节,广大网民要高度重视做好这些疾病的预防,网民如出现低血压、休克、心律失常、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热及全身不适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Copyright © 2000-2017 jiankang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