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不缴纳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广告合作 网站简介 换链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健康XML 健康TXT 给健康室提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