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华法令后90分钟血浓度达到高峰,消旋体的华法令半衰期是36-42h,在血浆中主要与白蛋白结合。抗凝作用一般发生在给药后24h内,但抗凝作用的峰值可能延长至72-96h。华法令的抗拴作用有赖于凝血酶原(II)的下降,其半衰期为72h。由于因子VII和蛋白C的半衰期短(6-8小时),应用华法令后,因子VII和蛋白C的水平很快下降,此时测定的INR主要反映因子VII水平,其他凝血因子(如II因子,即凝血酶原)的下降要延迟24-48h,在此之前有短暂的高凝状态(由于蛋白C下降),有效的凝血因子下降需要3-4天,因此华法令不宜用于急性抗拴。换瓣术后不推荐使用初始冲击量华法令,否则可使蛋白C活性下降,造成一过性高凝状态,甚至导致血栓合并症。
1 换机械瓣者术后终生口服华法令(尽量使用同一厂家的药物);换生物瓣者术后口服华法令半年。
2. 华法令开始应用时间:一般术后第一天下午开始口服华法令。如果病人有出血倾向(引流量多或活动性出血)则推迟应用。如果病人不能口服进食,可静脉应用肝素抗凝。
3. 华法令初始剂量一般为3.0-5.0mg,不推荐初始冲击量给药。华法令的维持量多数在3mg左右(南方女性多数在2.5mg左右),根据化验INR调整。
4. 通过抽血化验得出国际标准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活动度,根据抗凝的化验结果调整华法令的口服剂量。
目的是要使INR保持在1.8-2.2之间
当INR2.2时,减少华法令的口服剂量
当INR2.5时,停服当日的华法令,第二天到医院化验抗凝,根据结果决定华法令的口服剂量每一次加减的量一般是0.5-1毫克。
3. 外地患者在自己掌握了华法令口服剂量的调整方法后再回到当地,出院后定期复查凝血情况。
4. 化验时间的掌握;逐渐延长化验的间隔时间,具体方法如下:
出院后隔日查一次抗凝,按照上述方法调整剂量,当INR稳定于1.8-2.2时可以 延长化
验间隔时间----------每周查两次抗凝,同样按照上述方法调整剂量,当INR稳 定于1.8-2.2
时再延长化验间隔时间------------每周查一次----------稳定----------- 每两周查一次-------- 稳定---------一个月查一次 。
稳定是指连续三次到四次的INR化验结果都在1.8-2.2之间,不需要增减华法令的口服剂量
5. 每次的化验结果和华法令的口服剂量都要记录在表。
6. 出院后如有出血或凝血并发症,要到当地医院就诊。出院3个月时要做全面检查,包括超声心动图、胸片检查和心电图。
7. 食物的影响:含维生素K丰富的食物能减低药效。每100g干燥食物中维生素K的含量(mg):菠菜(4.40)、白菜(3.20)、菜花(3.00)、豌豆(2.80)、胡罗卜(0.80)、蕃茄(0.40--0.80)、马铃薯(0.16)、猪肝(0.80)、蛋(0.80)、牛乳(微量)。长期大量进食上述食品应及时化验调整法林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