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车辆会被降级的情况包括: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2、持有A1、A2、A3、B1、B2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和申领规定》第三十七条
年龄达到6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达到70周岁,持有准驾车型为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证明、凭证。机动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第三十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证明、凭证。
1、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清分—降级。a2、a3、b1、b2的驾驶证,如果有记分,每年须参加学习进行审验。如果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于30日之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所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其实就是降级。
2、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降级。a1、a2、a3、b1、b2的驾驶证,如果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须参加满分学习考试后,办理降级换证手续。降级后的准驾资格为a、b类的,还须参加审验学习。
3、发生交通死亡事故—降级。a1、a2、a3、b1、b2证的驾驶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驾驶人须在30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1、驾照“降级”后,如果再想重新驾驶A、B类驾照准驾车型,需要办理增驾。按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增驾比以前所需的时间有所延长,取得更高级别的驾照更加困难。
2、驾驶证降级后如果想升级,驾驶员得重新参加车管部门的增驾考试。如果将来想将C1证再升级为B1证,那么,需在持有C1证资格满3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的情况下,才能够办理升级业务。
根据法律规定,车辆会被降级的情况包括: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
2、持有A1、A2、A3、B1、B2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8条中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驾照不论是否降级,只要满足条件都可以增驾。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