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燮,号板桥,清乾隆元年进士,以画竹,兰为长。曾任范县令,爱民如子。室无贿赂,案无留牍。公之余辄与文士畅饮咏诗,至有忘其为长吏者。迁潍县,值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济,或阻之,燮曰:“此何时,若辗转申报,民岂得活乎?上有谴,我任之。”即发谷与民,活万余人。去任之日,父老沿途送之。
2、郑燮,号是板桥先生,清朝乾隆元年科举得中进士。擅长画竹和兰花,当时的人们称他为扬州八怪之一。曾经在范县作县令,爱护百姓就象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其实可以直接说爱民如子)。为官清廉,不受贿赂,兢兢业业,案件处理的很快,没有积压。郑公空闲的时间经常和文人们喝酒颂诗,文人们经常忘记他是一县的长官。后来调任到潍县作官,恰逢荒年,百姓饥饿的吃人。郑燮开官仓放粮赈济灾民,有人阻止。郑燮说:“都到什么时候了,要是向上申报,辗转往复,百姓怎么活命?要是上边降罪,我一力承担。”于是开官仓赈济灾民,上万人得以活命。任命到期的时候,潍县的百姓沿路相送,百姓对其的爱戴可见如此。
1、以怪出名:郑板桥的“怪”,颇有点济公活佛的味道,“怪”中总含几分真诚,几分幽默,几分酸辣。每当他看到贪官奸民被游街示众时,便画一幅梅兰竹石,挂在犯人身上作为围屏,以此吸引观众,借以警世醒民。
2、颇有骂名:郑板桥无官一身轻,再回到扬州卖字画,身价已与前大不相同,求之者多,收入颇有可观。但他最厌恶那些附儒风雅的暴发户,就像扬州一些脑满肠肥的盐商之类,纵出高价,他也不加理会。高兴时马上动笔,不高兴时,不允还要骂人。他这种怪脾气,自难为世俗所理解。有一次为朋友作画时,他特地题字以作坦率的自供:“终日作字作画,不得休息,便要骂人。三日不动笔,又想一幅纸来,以舒其沉闷之气,此亦吾曹之贱相也。索我画,偏不画,不索我画,偏要画,极是不可解处。然解人于此,但笑而听之。”
郑板桥以诗书画三绝着称于世,是扬州八怪之一,郑板桥中年得中进士,任过知县,在遇到灾荒时,郑板桥都具实呈报,力请救济百姓,他还责令富户轮流舍粥供饥民糊口,带头捐出自己的俸禄,他刻了一方图章明志,恨不得填满普天饥债,因为帮助受灾贫民诉说和赈济而得罪上司,于是他便辞官不做,应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话语,下海回到扬州以卖画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