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超龄农民工猝死能被认定为工伤,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企业及有关部门不能以此作为拒绝赔付超龄农民工的因工死亡的条件。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一般来说,如果员工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则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除此之外,如果员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当然,如果员工是因为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醉酒、自残或自杀等原因受到伤害的,则不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不能认定工亡的情形有以下八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三、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六、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又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
七、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
八、醉酒或者吸毒伤亡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