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1、李仁玉:著名民商法学者,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教授、硕士生导师。三校名师独家授课教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主讲民法学。2002年司考指定教材主编,自94年来一直参加司考大纲及教材的组织和编写,并参与命题及阅卷。
2、刘凤科: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国家司法考试业内名师。博士论文《论刑法在现代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特征:以民法为参照》,荣获清华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一等奖。2005年7月毕业后任教于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至今。
3、汪海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教授,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委员会委员。
司法考试14部门法可以归纳划分为三类:
一.理论法:法理学,法制史,司法制度,职业道德,三国法,以理解为主;
二.法条法:宪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仲裁法,以识记为主;
三.理论与法条并重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理解和识记并重。
司法考试主要是刑诉,民诉,行政法为主干知识考点。
考试分4卷进行:
试卷一考察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