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所谓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41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各国专利法的规定不同。最短有五年以下,如伊朗、委内瑞拉等。大部分国家规定在十年至二十年之间,如英国为十六年,美国为授权后保护十四年,联邦德国为十八年,法国为二十年。还有的国家规定了几个期限,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如阿根廷、智利等。期限开始的时间,有的国家规定从提出申请之日起算,有的国家规定从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算。中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都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所以在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当日,申请人可在当地专利局申请将已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转为发明专利。
申请人可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申请发明专利。
1、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从申请到授权发证的时间通常在6到12个月左右。对于很多申请人而言,与专利申请有关的产品,经常在申请之后,就会参展,并投放市场。申请实用新型能及时通过已获得的专利权进行维权、宣传推广和资质认证等。
2、只有在实用新型的权利有效时,才能通过放弃实用新型来获得发明的授权。发明的审查时间比较长,在通过实质性要求的审查之后,同时申请的实用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