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需要去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随后当地的社保部门会对申请者提交的资料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情况的申请者做出退回操作。
3、企业或者本人持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单。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以及医疗费报销收据,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4、符合领取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生育津贴领取业务,商丘保险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支付生育津贴。
5、参保人生育、流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如果无法正常申报的话,则可以采取延期申报。按照延期申报的标准来看,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之后的1年内,由所在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按单位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实际产假;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以本市上年度社平月工资为基数计算:顺产按25%、难产按50%计算;男职工假期津贴统一按10天计算。
2、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3、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广州市的社保生育津贴的要求是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职工,在生育时仍在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在领取时需要准备《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两份,并且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如果是自然分娩,难产生育津贴,需要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等材料。
法律依据:广州生育津贴领取标准的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4、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5、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