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基础是指当建筑物上部结构采用框架结构或单层排架结构承重时,基础常采用方形、圆柱形和多边形等形式的独立式基础。基础是指给与地基接触传递上部荷载的构件。基础柱则是荷载传给基础,基础再传给地基。基础的验算,一方面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尺寸,一方面基础按抗弯和抗冲切验算承载力。基础柱按柱验算承载力。所以独立基础不包括基础柱。
独立基础配筋构造要求如下:
1、锥形基础的边缘高度,不宜小于200毫米,其顶部四周应水平放宽至少50毫米,阶梯形基础的每阶高度,宜为300到500毫米;
2、钢筋混凝土基础下通常设素混凝土垫层,垫层高度不宜小于 70毫米,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为C10。垫层两边各伸出基础底板 50毫米;
3、底板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不宜小于10毫米;间距不宜大于200毫米,也不宜小于100毫米。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不小于40毫米,不小于70毫米;
4、基础底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当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的边长大于或等于2.5米时,底板受力筋的长度可取边长或宽度的0.9倍。
独立基础指当建筑物上部结构采用框架结构或单层排架结构承重时,基础常采用方行、圆柱形和多边形等形式的独立式基础,这类基础称为独立式基础,也称单独基础,是整个或局部结构物下的无筋或配筋基础。一般是指结构柱基,高烟囱,水塔基础等的形式。
独立基础分为:阶形基础、坡形基础、杯形基础3种。
独立基础的特点:
1、一般只坐落在一个十字轴线交点上,有时也跟其它条形基础相连,但是截面尺寸和配筋不尽相同。独立基础如果坐落在几个轴线交点上承载几个独立柱,叫做共用独立基础。
2、基础之内的纵横两方向配筋都是受力钢筋,且长方向的一般布置在下面。 长宽比在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米以内的为独立基础或独立桩承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