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实施主体:忠县卫生健康委
申请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2.本人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业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当年年满60周岁。
适用类型:1.夫妻曾经生育子女的认定,以生育活婴为准。未生育子女的夫妻不纳入农村奖励扶助范围。 2.夫妻中女方怀孕后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离家前男方已生育一个子女或出走后收养一个子女的,不纳入农村奖励扶助范围。 3.独生子女死亡后,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农村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可纳入扶助范围。 4.再婚夫妻,再婚后未生育和收养子女,一方符合农村奖励扶助条件,且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生育子女方还未享受奖励扶助的,未生育方可纳入;再婚前生育子女方已享受奖励扶助的,未生育方不纳入。未生育方享受奖励扶助后,同生育方离婚的不再继续享受。未生育方纳入奖励扶助后,生育方死亡,未生育方可继续享受,但未生育方再登记结婚的不继续享受。 5.农业户口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作为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对待。 6.对有退休工资的轮换工或民办教师、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农业户口等视为城镇户口。
申请材料
重庆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下载网址:https://zwykb.cq.gov.cn/qxzz/bsq/bszn/?itemid=9d070976-d75f-4389-b087-9c8cd2a80e5cregncode=)
办理地点
窗口地址: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巴王路14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卫健委窗口
窗口电话:023-54237933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乘坐公交车(101、102、103、104、201、204、207、301)至东坡梯道站后下行150米
常见问题
问题:未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不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解答:不可以。
问题:夫妻中女方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离家前男方已生育一个子女或出走后收养一个子女,男方可不可以纳入农村奖励扶助范围
解答:能
问题:独生子女死亡后,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符合农村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可不可以纳入扶助范围。
解答:可以
以上就是【忠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申请指南】的全部内容,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基础上,规定有六种情形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城内定居的,夫妻双方均为边境地区居民的,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且医学上认为能够生育健康儿的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柯尔克孜、锡伯、俄罗斯族的,已经生育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胎子女。
目前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生育服务证以前叫准生证,不过现在还有人称之为准生证。
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