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大产权和小产权的区别如下:
1、按产权归属。开发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之所以如此划分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的产权分割来的。
2、按合法性。国家不发产权证,而是由乡镇政府发产权证书的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放的产权证书实际上不是真正的产权,这种房屋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有关部门不会予以备案。
3、按交易税费。所买的房再次转让时如果不用交付土地出让金,那么为大产权。如果仍然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这样的产权叫小产权。
4、按转让时限。个人想要转让小产权房,必须在购买满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
5、按销售对象。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归乡集体所有,并且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大产权房的用地是由国家(也就是当地)划拨或者转让的,销售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面对小产权房屋买卖纠纷,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在一定条件下签订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但根据相关法律,买卖双方都应该承担责任。
小产权房是直接办不了房产证的,只有通过过户才可以取得房产证。
一、小产权房屋开发人根据建房批复,城填规化许可证到土管局交纳一定量的土地出让金,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
二、小产权的建筑商到地税部门交纳4.38%的建筑环节税收。
三、根据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交纳的建筑环税收票证、建房批复、城镇规化许可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总证。
四、房屋购买者凭房屋总证,房屋产权过户表,卖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房屋合同到财政部门(农村财政税收和农村财务管理局)交纳契税税。
五、到地税部门交纳房屋销售环节的各项税收。
六、凭以上各种手续和交纳的税收票据或税收减免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手续。
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乡镇颁发,个人并没有实际的产权,个人想要转让小产权房,必须在购买满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归乡集体所有,并且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购买小产权房之后,若要再转让,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便不能够上市交易。大产权房的房产证由国家颁发,被国家认可和接受,职工可以自由或转让大产权房,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大产权房的用地是由国家划拨或者转让的,销售对象可以是任何人。购买大产权房之后,购买者可以自由进行使用、或转让,不用补缴任何费用。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2、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3、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